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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東吳大學校長潘維大:跨域學習才不會被取代 收藏

  口述/東吳大學大學校長 潘維大 整理/大學問編輯 王筱婷   2018-10-28    東吳大學 , 法政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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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大學聯考倒扣、錄取率極低的年代,數學考3.2分落榜的東吳大學校長潘維大,重考後進入東吳法律,並且成為英美法專家。他說,不要怕學習,遇到挫折不要放棄。在這變化快速的時代,多元、跨領域學習才不會被淘汰。



「你們是最幸運的一代,也是最辛苦的一代。」這是我常告訴大一新生的話。就幸運面而言,現在的同學應該是物質生活最豐富的一代。而辛苦則是指現在所學的知識,未來15年大概都不足以讓你安身立命,這些知識在未來,都有可能被取代或大量的修改。各種預測都說未來10-15年左右,大約49%的工作會消失、被取代。而你現在所學的知識,部分在未來可能都不適用,未來將會有更多新的知識出現。那要如何才能適應未來的發展呢?相信許多同學聽到這裡,都會有些壓力,但現況的確如此。

在過去,大學能教授你終身可用的知識或技能,確保你在職場上有個位置,未來卻非如此,大學頂多只是提供你繼續學習各種知識方法的場所,所以你必須要確認方向,然後多元、跨領域學習。讀什麼科系都沒關係,這些專業知識也都很有用,但你不能只學這一種。每個時代都有每個時代的使命,環境不同,學習態度、學習方法也要與時俱進,不能再一招半式走天下。


潘校長說不要怕學習,在變化快速的時代,多元、跨領域才不會被淘汰。

保持好奇,不設限

很多時候這種真正跨領域、跨界,甚至跨文化學習後所產生的火花,才是人類進步最重要的關鍵。譬如賈伯斯,他去學習如何寫出有藝術感的英文字,並認為這是在大學生涯學習過程中最重要的一門課。而馬雲,英文系畢業,沒去教書反而創立了阿里巴巴集團。所以現在的學習,應該是放任自己的興趣做選擇,不要受限。

有個跨文化學習的例子可以鼓勵同學,東吳大學52屆英文系的畢業校友盧博一,大學畢業後到美國學醫拿到醫學博士,現在美國開業也是賓州醫學院的教授,他最知名的是開刀時利用針灸和催眠來麻醉。這樣中西結合的成就起因於他在東吳大學讀書時,旁聽中文系的課學了易經,再去學針灸,最後跟醫學結合而大放異彩。作為世界知名的醫學界教授,他同時也是音樂作曲家,以台灣民謠做主調,加上西方曲子的技巧配合,創作出中西結合的音樂。從英文到醫學,學了易經、催眠和作曲,這些看似多元相異的知識學習,對盧教授來說,其實只有兩件事:「第一、對任何事情都有充分的好奇心;第二、永遠不對自我發展有所設限。」

現在資訊、產業變化快速,沒有一個科系或一門學問能夠保障你的未來。同學一定要跨域學習才能應付未來挑戰,但該選些什麼,沒有人會有正確的答案,需要依照自己的興趣做選擇。選系不如選校,有多元選修或跨校選修資源的學校才能協助你整裝備戰。只有不自我設限,你的未來才會更寬闊。

不怕看不懂,學問可互通

雖然法律系是我的第一志願,但當年考上東吳法律後卻讀得十分痛苦。自認國文底子不錯,在大一學民法總則時,卻覺文字艱深看不懂,難以適應;大二時修英美法。因英文不好一直查單字還是沒看懂,每到學期末就擔心自己是否能夠順利過關,到大四才突然開竅,能理解法律的詞意和邏輯,甚至出國繼續進修法學,如今,反而在教英美法。所以我常鼓勵同學,不要害怕學習、不要怕看不懂,開竅後,各學問都是互通的。

以法律系來說,我都建議同學去修雙學位,如果你想增加工作能力,想賺更多錢,有更高的社會地位,那你就應該修企管、會計、國貿這些科系;如果你對自己要求較高,希望領導眾人,有決定國家政策的期待,那你就多修政治、經濟及社會等科系的課;如果對自己要求更高,想要有思想或全球戰略時,那你絕對應該學哲學、歷史、中文。就看你的興趣以及對自己的要求有多高,期許自己成為什麼樣的人。


身為英美法專家的潘校長(攝於求學時期),在大學時也有撞牆期,努力不懈後終於打通任督二脈。

參加社團,培養能力

大學階段與高中最大的差別,就是大學生對時間的安排上有更多自主的空間。大學時期我參加過很多社團,像是幼幼社、登山社、正言社。我認為在大學階段參加社團是很好的經驗,第一、可以學習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可以和大家一起奮鬥。第二、可以培養做事情的能力,因為學生社團常辦活動,在社團裡你必須學習如何做事,可以培養組織能力,訓練執行方法。

高中時期,基本上每天要做的事情有90%都是被安排好的,甚至念什麼書都會被規定好,因為明天要考試,你今天就得復習那門科目,所以,高中生真正可以掌控的時間可能只有10%,因此如果做不好,好像都還有理由可以歸咎於其他因素。但上了大學,時間是自己的,上不上課,念不念書,要參加什麼社團、參與什麼活動,都要自己決定,所以必須學習如何規劃時間、管理時間,並在這些過程中學習獨立自主以及承擔責任。社團的訓練將來都是你處世能力的養分。

東吳大學校長 潘維大 小檔案



出生:1956年

現職東吳大學校長、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

學歷:再興中學、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學士、美國杜蘭大學法學碩士、美國內布拉斯加州立大學法學博士

專長及研究領域:英美侵權行為法、英美契約法、醫事法

專業所屬大學學群法政學群法律學類

專業所屬技職群類: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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