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專科學校 | 行政警察科 收藏
入學管道 警察專科
入學管道錄取標準
111學年度警察專科錄取標準 警察專科學校行政警察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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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方式 | 第一階段:(初試)警專筆試 第二階段:複試 備註:通過第一階段筆試,依筆試加權總分擇優進入第二階段複試 |
警專考試科目 | 國文、英文、數學乙、歷史、地理 |
組別 | 乙組 |
招生人數 | 男生 838 女生 107 |
第一階段 | |
筆試科目加權方式 | 國文 1.5 英文 1.5 數學乙 1 歷史 1 地理 1 |
同分參酌順序 | 比序1 國文 比序2 歷史 比序3 地理 比序4 數學乙 比序5 英文 |
110年最低錄取分數 | 男生正取 375.25 男生備取 358.75 女生正取 425.5 女生備取 410.75 |
第二階段 | |
複試項目 | 項目1 體格檢查 項目2 口試 項目3 體能測驗 項目4 身家調查 |
*繁星推薦、個人申請、考試分發的檢定標準若同時有數學A和數學B,則只要一科達到標準,即表通過。*系註冊率以日間四年制學士班為主。 *以上內容請依官方公布之最新資料為準。若有錯誤,歡迎惠賜更正與指教。
暫無資料。
警察專科學校行政警察科課程的設計,主要分為三大類領域:
1、法律課程: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各類警察法規…。
2、警察專業及基礎課程:行政警察、保安警察、犯罪偵查、交通事故處理、偵訊筆錄製作、性侵害防治…。
3、警技軍訓課程:柔道、游泳、射擊、擒拿、綜合逮捕術、警察勤務戰鬥訓練…。
並為求教育訓練與實務接軌,除本校專任師資外,於「法律課程」部分,聘請執業律師、檢察官、法學學者擔任授課講座;於「警察專業及基礎課程」部分,聘請各警察機關現職人員教授各實務課程;於「警技軍訓課程」部分,聘請各警察機關教授相關術科課程之教官授課。
學系基本資料
入學管道 | 警察專科 |
學系網址 | http://department.tpa.edu.tw/admin/ |
學系電話 | (02)22308512 |
學系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153號 |
*繁星推薦、個人申請、考試分發的檢定標準若同時有數學A和數學B,則只要一科達到標準,即表通過。*系註冊率以日間四年制學士班為主。 *以上內容請依官方公布之最新資料為準。若有錯誤,歡迎惠賜更正與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