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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上半年】13所大學校務評鑑,5校全數通過 收藏

  大學問編輯部   2018-01-12    中信金融管理學院 , 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 , 國立金門大學 , 開南大學 , 真理大學 , 康寧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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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上半年第二週期大學校院校務評鑑於106年12月27日公布評鑑結果,扣除3所軍事校院後總計有13所受評學校,其中5校在四個評鑑項目全數通過評鑑,其餘8校則有一或二個評鑑項目為「有條件通過」。所有受評大學皆無「未通過」的評鑑項目。通過率最高的評鑑項目為「校務資源與支持系統」及「辦學成效」,通過率最低者為「校務治理與經營」。

13所大學校務評鑑結果

評鑑項目有四項,包括「校務治理與經營」、「校務資源與支持系統」、「辦學成效」、「自我改善與永續發展」。13所受評學校中,明道大學、真理大學、國立金門大學、基督教臺灣浸會神學院、臺北市立大學等5所學校,全數通過評鑑。若評鑑結果為「有條件通過」,則必須於108年3月起接受追蹤評鑑。

106年度上半年第二週期大學校院校務評鑑認可結果一覽表

「校務治理與經營」有改善空間

從評鑑結果得知,106年度上半年第二週期大學校院校務評鑑受評學校在四個評鑑項目中並沒有「未通過」的項目,顯示學校在自我品保及準備上,與評鑑項目的通過門檻已不會有太大落差。

106年度上半年大學校院校務評鑑受評學校認可結果一覽表


而四個項目中,校務資源與支持系統」與「辦學成效」的通過率最高,皆達92.3%,僅1所學校為「有條件通過」,顯示大多數受評學校在教學資源投入與支持上能有較佳作為,重視學生學習成效及資訊公開,並願意提供教師及學生良好的學習環境與機會,提升辦學品質。

至於「校務治理與經營」有5個學校為「有條件通過」,通過率為61.5%,為通過率較低的項目。從評鑑報告中可看出有條件通過的理由,大部分都聚焦在學校校務治理運作的缺失,包括:檢核管考機制、組織與法規形成過程、經費規劃執行等欠缺完備,亦有自我定位與校務發展推動策略連結較弱等問題。此結果也提醒學校在校務治理上須更有系統及效率,依循正確程序完成相關辦法制訂,並依規定及組織分工落實校務治理與經營。

而「自我改善與永續發展」,通過率為69.2%,4所學校被列為「有條件通過」,主要理由在於學校的自我品保機制規劃欠缺完整,或是雖有規劃但尚未落實。而部分學校對財務、生源等永續發展的規劃或說明較少,或未確實執行,成為評鑑委員關切的重點。

綜觀106年度上半年第二週期大學校院校務評鑑過程與結果,可看出大學在歷經前一週期校務評鑑及系所評鑑的經驗,已大致能持續強化校務發展的輸入面及過程面,提供師生優質的學習環境,不過在校務治理及自我品保的運作上,則仍有一些待改善的空間。

第二週期校務評鑑項目與指標更精簡

為確認各大學校院的辦學品質並促其自我改善,教育部委託高等教育評鑑中心繼100年度辦理第一週期大學校院校務評鑑之後,於106年啟動第二週期大學校院校務評鑑計畫,自106年至107年以兩年為期,分年分類完成全國71所公私立大學校院、5所宗教研修學院、8所軍警院校及2所空中大學,共86所大學校院(不含科技校院)的校務評鑑。

此次校務評鑑的評鑑項目有四項:「校務治理與經營」、「校務資源與支持系統」、「辦學成效」、「自我改善與永續發展」,評鑑結果分為「通過」、「有條件通過」及「未通過」三種,每一評鑑項目各有一個認可結果。評鑑重點強調「發展學校自我品質保證,展現大學辦學成效及善盡社會公民責任」,並重視「如何落實學生學習成效的機制與作為,展現學生生涯競爭力」,較第一週期偏重「機制面」與「過程面」的評鑑,此週期更側重「成果面」的呈現。

此外,為回應發展學校特色及行政減量的呼聲,第一週期校務評鑑原有五個評鑑項目、48個參考效標,第二週期已大幅精簡為四個評鑑項目及14個核心指標,學校可在核心指標下呈現辦學成果與特色,亦鼓勵學校自訂「特色指標」輔助說明。學校基本量化資料並改由高等教育評鑑中心自教育部大學校院校務資料庫中擷取,減輕學校行政作業負擔。



★詳細評鑑結果請參考:高等教育評鑑中心網站「評鑑結果」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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