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問編輯部
2019-06-10
2019-06-10
警察專科學校
108學年度警察專科的筆試(初試)結果將於108年6月14日公布於校門口,考生也可以上「警察專科學校」網站查榜。警專將於6月17日以掛號寄發成績單及複試通知單(未合格者則無複試通知單)給考生。
若未收到通知單怎麼辦?對成績有疑義該如何處理?讓「大學問」(www.unews.com.tw)告訴你。
查榜方式有三
考生除了可以到警察專科學校正門口看榜單、或以手機簡訊接收放榜消息外,也可以到警專官網,點選「招生資訊」,即可看108學年度專科警員班第38期正期組招生考試(初試)合格人員名單的公告。
未收到通知單,怎麼辦?
筆試合格的考生於放榜6日後,若未接到複試通知單時,請直接向警察專科學校教務處查詢。電話:02-22396161、02-22396363。
想複查成績,怎麼做?
考生若對筆試(初試)成績有疑義,可向警專申請成績複查。
【申請時間】:108年6月14日至6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
【所需資料】:準備「複查初試(筆試)成績申請表」(請見簡章附表二)和「成績單原件或影本」(可登入網路招生報名系統下載列印成績單)
【申請方式】:將上述資料表件連同貼足郵資的回件信封(請自行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以掛號郵寄至警專(地址:1169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153號)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逾期或未按規定方式申請均不予受理。申請複查成績以1次為限,且不得要求重新評閱或複印試卷。
【小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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