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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訊提醒】105警專考試5/6起下載准考證 收藏

  大學問編輯部   2016-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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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參加105警專考試的同學,資格審查通過者5月6日起可以上網下載准考證了;審查未過者則可退還報名費。

考生可直接上警察專科學校(http://www.tpa.edu.tw/)網頁,點選上方的「招生訊息」,進入右側的「最新訊息」,選擇「105年專35期正期組招生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並列印准考證。

列印注意事項

1.進入系統後,請先點選「報名資料審核情形」確認審核通過並已分配准考證號碼,再點選「准考證列印」,下載列印准考證。

2.准考證共2頁PDF文件,第1頁為准考證、第2頁為試場守則,請以A4白色紙直式列印(彩色或黑白均可),可採單面或雙面列印。

3.若無法下載列印准考證,請向警專教務處查詢,電話:02-22396161、02-22396363。

報名費退還方式

1.若明確認定已繳報名費但審查不合格者,警專將以專函通知,並統一辦理退費(扣除郵資、手續費後,退還907元)。

2.若未能明確認定已繳報名費者(如報名費劃撥後未報名或報名費重覆劃撥者),請考生自筆試日(5月15日)起3個月內(以郵戳為憑),主動檢附郵局劃撥收據或已蓋繳費郵戳之報名表正本(不採用影印本),並填具「退費申請表」(簡章末附表三),郵寄至警專(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153號)申請退費,逾期未申請者,則繳交公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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