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3警專筆試結果出爐,怎麼查榜? 收藏
大學問編輯部 2016-06-08
Photo credit: pelican via Visualhunt.com / CC BY-SA
警察專科考試的筆試(初試)結果將於105年6月13日公布,除了可以至警察專科學校網站(https://www.tpa.edu.tw/)上查榜外,亦有語音查詢服務的提供。警專也會以掛號寄發成績單及複試通知單(未合格則無)給考生。
要怎麼語音查榜呢?若未收到通知單怎麼辦?對成績有疑義該如何處理?讓大學問告訴你~~
語音查榜,怎麼做?
考生可利用電話進行語音查榜。
【提供時間】:6月13日至6月19日止。
【查榜電話】: 412-1111 或 412-6666。
1.台北、桃園、新竹、苗栗、花蓮、宜蘭、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澎湖、高雄(東沙及南沙)、屏東、台東(綠島及蘭嶼)、金門等地區:請撥 412-1111 或 412-6666,接通後請按服務碼7#。
2.馬祖、烏坵等地區:請撥(02 或 04 或 07)412-1111 或 412-6666,接通後請按服務碼7#。
3.國內行動電話:請撥(02 或 04 或 07)412-1111 或 412-6666,接通後請按服務碼7#。
4.國外地區:請撥 886-(4 或 7)-412-1111 或 886-(4 或 7)-412-6666,接通後請按服務碼7#。
5.國內地區亦可跨區:請撥(02 或 04 或 07)412-1111 或 412-6666,接通後請按服務碼7#。
未收到通知單,怎麼辦?
若考生初試(筆試)合格,但在放榜6日後尚未收到複試通知單,請即向警專教務處查詢。查詢電話:(02)22396161、22396363。
想複查成績,怎麼做?
考生若對筆試(初試)成績有疑義,可向警專申請成績複查。
【申請時間】:
6月17日至6月23日止(以郵戳為憑)。
【申請資料】:
「複查初試(筆試)成績申請表」(請見簡章附表二) 「成績單原件或影本」
【申請方式】:
將上述資料表件連同貼足郵資的回件信封(請自行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以掛號郵寄至警專(地址:1169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153號)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
逾期或未按規定方式申請均不予受理。申請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且不得要求重新評閱或複印試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