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問編輯部
2025-06-02
2025-06-02
警察專科學校
114學年度警察專科的筆試(初試)結果將於114年6月5日於警專校門口與官網公告,供考生查榜,同步以簡訊通知考生放榜結果,並於6月6日以掛號寄發成績單及複試通知單(未合格者則無複試通知單)給考生。
若未收到通知單怎麼辦?對成績有疑義該如何處理?「大學問」(www.unews.com.tw)告訴你。
查榜方式有三
考生除了可以到警察專科學校正門口看榜單、或以手機簡訊接收放榜消息外,也可以到「警察專科學校」官網,點選「招生資訊」,即可查詢114學年度專科警員班第44期正期組招生考試(初試)合格人員名單的公告。
未收到通知單,怎麼辦?
筆試合格的考生若於放榜6日後,尚未接到警專複試通知單的話,請直接向警察專科學校教務處查詢。電話:02-22396161、02-22396363。
想複查成績,怎麼做?
考生若對筆試(初試)成績有疑義,可向警專申請成績複查。
【申請時間】:114年6月7日至6月13日(以郵戳為憑)。
【所需資料】:準備「複查初試(筆試)成績申請表」(請見招生簡章 附表二)和「成績單正本或影本」(可登入警專網路招生報名系統,下載列印成績單)
【申請方式】:將上述資料表件連同貼足郵資的回件信封(請自行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以限時掛號郵寄至警專「招生委員會」(地址:116081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153號)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逾期或未按規定方式申請均不受理。申請複查成績以1次為限,且不能要求重新評閱或複印試卷。
【小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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