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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身障甄試】5/17放榜,5/21前可複查 收藏

  大學問編輯部   2018-05-13    身心障礙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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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身心障礙甄試」放榜囉,趕快進入「快速查榜」查詢。


107學年度身心障礙甄試的分發結果,於107年5月17日上午10點公告於「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網站上。考生可進入報名系統,利用身分證字號和出生年月日直接查詢。

分發錄取通知書由分發學校以掛號寄給錄取考生。考生如於107年5月28日(星期一)後尚未收到,請洽錄取分發學校的教務處,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分發結果複查

考生若對分發結果有疑義,可向甄試委員會申請複查。

【時間】:107年5月17日(星期四)至5月21日(星期一)止。(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

【方式】:填妥「統一分發結果複查申請表」,並檢附「志願順序表」,以掛號郵寄至國立中央大學教務處轉「107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收(地址:32001  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信封上請註明「申請統一分發複查」。

【注意事項】:申請統一分發結果複查以一次為限。並請另外附上掛號回郵信封,信封上貼足掛號回郵郵資,並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以供委員會回覆複查結果。

放棄入學資格

已被分發的錄取生若想參加107「指考分發」或「統測分發」等入學招生,必須放棄「身心障礙甄試」的錄取資格。

【期限】:107年6月4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

【方式】:填妥「放棄錄取聲明書」,並經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簽名或蓋章後,向獲分發錄取學校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請附回郵信封一個(黏貼回郵郵資),填妥收件人郵遞區號、地址、姓名,供學校回覆用。

【注意事項】:逾上述放棄截止日,若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仍應向分發大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但也不得參加107「指考分發」或「統測分發」等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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