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問編輯部
2021-01-15
2021-01-15
身心障礙甄試
110年「身障甄試」的准考證將於110年1月18日以掛號寄出,考生若遲至1月22日仍未收到准考證,團體報名的考生,請洽代辦報名單位;個別報名的考生,請洽「身心障礙甄試委員會」(電話:03-4227151轉57149)確認寄送狀況。
請考生留意,除將准考證妥善保存外,在准考證上切勿書寫其他文字、數字或符號,以免違反應考相關規定。如果不慎遺失或發現資料有誤,該如何處理呢?

准考證印錯,怎麼辦?
收到准考證後,請考生仔細檢查各欄位資料,特別注意特殊需求核定部分。如果發現准考證有任一欄與原報名資料不同,請於110年1月18日至1月25日資料更正期間,檢附相關證明向甄試委員會辦理資料更正作業。
准考證補發,怎麼做?
考前若准考證遺失需要補發,在110年3月10日前,請考生上身心障礙甄試委員會網站下載「准考證補發申請表」(pdf檔、word檔),依規定申請補發。
若在110年3月11日後要申請補發,則請考生於考試期間攜帶附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統一編號並貼照片可供證明文件的正本(例如:中華民國身分證、全民健康保險卡、汽機車駕照等),向考區試務辦公室申請補發。
考試結束後若遺失,則不再補發准考證,請考生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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