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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技職繁星】5/11放榜,錄取後要注意 收藏

  大學問編輯部   2021-05-08    技職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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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技職繁星」放榜囉,趕快進入大學問「快速查榜」查詢。



110學年度的「技職繁星」於110年5月11日放榜,考生當天10:00起可至「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委員會」網站上的「考生作業系統」,點選「分發結果查詢系統」查詢錄取名單。招生委員會不另外寄分發結果的書面通知給考生,故請考生在5月31日17:00以前,自行上網查詢、下載或列印分發結果通知單,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技職繁星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皆不能參加當年度的四技二專甄選入學,這點還請考生留意。


錄取後注意事項

1.各錄取生的註冊入學通知,由各錄取學校寄發。不另外辦理報到作業。

2.錄取生請依各校規定辦理註冊入學,並於註冊時繳交學校畢業證書正本,或相關同等學力證明正本,否則入學資格將被取消。

3.經「技職繁星」招生管道錄取進入就讀的學生,於就讀期間是否能轉系,請依各科技校院規定辦理。

4.「技職繁星」分發錄取的考生,無論放棄與否,皆不能參加當學年度的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5.「技職繁星」的錄取生,若未辦理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則不能參加當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各校單獨招生及大學各招生管道的招生。

分發結果複查

考生如對分發結果有疑義,可填寫相關表件向委員會申請複查。

【截止時間】:5月12日12:00以前。

【所需資料】:「排名及分發結果複查申請表」和「就讀志願表」

【辦理方式】:將上述資料,在截止時間前,以傳真方式(傳真:02-27738881、02-27731655)傳送到委員會提出複查申請,並以電話(02-27725333轉226、212)確定委員會已收到傳真資料。

【結果通知】:委員會將以電話或書面方式回覆複查結果。

放棄錄取資格

錄取生若要放棄錄取資格,則須填寫相關表件向錄取學校聲明放棄。

【截止時間】:5月17日12:00以前。

【所需資料】:「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辦理方式】:填寫上述資料後,將其傳真至錄取學校,且以電話確定錄取學校已收到傳真,才算完成放棄資格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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