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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身障甄試】4/25成績寄出,複查4/28截止 收藏

  大學問編輯部   2022-04-22    身心障礙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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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身心障礙甄試」成績單將於111年4月25日以掛號寄發,團體報名的考生由原報名單位轉交;個別報名的考生,則請留意報名時所留通訊住址的掛號信件。當日上午10:00起,考生也可至「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網站「考生登入-成績查詢」,直接查詢自己的成績。

考生在收到成績單後,請妥善保存,若對成績有疑慮或不慎遺失,請在截止日前辦理。

申請複查成績

考生如果對成績有疑慮,可以向甄試委員會申請成績複查。

【辦理時間】:111年4月26日至4月28日止(以郵戳日期為憑)

【所需資料】:「成績複查申請表」(pdf檔word檔)和成績單影本。

如果遲未收到紙本成績單,可至「考生專區-成績查詢」處列印成績單影本。

【辦理方式】:將上述資料以及回郵信封(貼足掛號回郵郵資),郵寄至:320317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國立中央大學 教務處招生組 轉「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收。信封上需註明「成績複查」字樣。

【注意事項】:同一科目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申請成績複查不必繳費。但不能要求重新評閱、閱覽或複印答案卷、或提供術科每題得分及參考答案。

申請補發成績單

考生若遺失成績單,可向甄試委員會申請補發。

【辦理時間】:111年4月26日起可申請;申請期限自考試當年度起2年內為限。

【所需資料】:「成績單補發申請表」(pdf檔 word檔)。

【辦理方式】:考生請填妥上述資料並親筆簽名後,傳真至03-4223474。傳真後請務必以電話確認傳真是否收到。(連絡電話:03-4227151 分機 57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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