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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個人申請】5/10-11正備取生填志願序 收藏

  大學問編輯部   2018-05-09    個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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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個人申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各大學目前已公告錄取結果。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提醒已被各大學錄取的考生,不管是正取或備取,皆請於5月10日至5月11日每日上午8時起至下午9時止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凡未依規定期間及方式完成登記者,一律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如何操作志願序系統?請參考:【圖解】107「個人申請」登記志願序系統

此外,107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錄取生,以及「原住民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甄試」錄取生,也須同時與「個人申請」錄取生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今年的「個人申請」總計有2,038個大學校系參與招生,提供59,510個招生名額(一般生56,060個、原住民3,142個、離島308個),報名人數總計有77,848人,其中有52,142人符合登記資格(已扣除大學繁星推薦第八類學群錄取生及經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美術學系錄取並完成報到的考生),較去年符合登記資格的人數(50,095人),增加2,047人。

準備「志願序通行碼」 「應試號碼」 「身分證」

錄取生登記就讀志願序時,須憑考生本人的「學科能力測驗應試號碼」、「身分證號碼(或居留證號碼)」及「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通行碼」等三項證號暨網頁上顯示的驗證號碼登入系統。其中「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通行碼」通知單已由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於4月24日寄發,惟「通行碼」若不慎遺失,可向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申請補發。

(★請參考:【107個人申請】志願序通行碼4/24寄出,遺失怎麼辦?

登記志願序注意事項

統一分發結果預定於5月17日上午8時起在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公告,不另寄書面通知。另外,請考生特別留意:

一、錄取生無論僅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均須於規定期間內,上網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二、「個人申請」錄取生若同時經大學「繁星推薦」入學第八類學群錄取者,不能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三、「個人申請」錄取生若同時經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及美術學系錄取並完成報到者,不能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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