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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甄選】必繳「專題/實習成果」,延至108實施 收藏

  大學問編輯部   20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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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起,技專校院考試及招生制度有極大的改變,包括「四技甄選」、「技職繁星」、「統測分發」等管道,皆有重大變革,並適用於目前的高職三年級學生(★重大變革請參考:107科大考招變革,高職生必看)。其中原定107學年度起,「四技甄選」中第二階段的審查資料將「專題製作學習成果及專業實習科目學習報告」列為必繳,由於「全教總」反應施行時間太過匆促,恐影響考生權益,教育部同意延後至108學年度起實施。

108年「四技甄選」必繳實作成果,高二生請留意

「招策會」(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原先規劃自107學年度起的「四技甄選」入學管道第二階段的備審資料將全面必採「專題製作學習成果及專業實習(含實驗、實務)科目學習報告(成果)」,現已決定延後一年實施。

由於考量目前高三學生於高二之前所製作的專題、實習的成果報告可能未保存而無法作為備審資料,為顧及學生升學權益,故決定延後自108學年度起才將「專題製作」、「專業實習」等成果列為第二階段必繳備審資料。107學年度僅作為各校系備審資料的參採項目,仍維持由各校系自行決定是否採計。

因此,目前的高職二年級學生於108學年度升學時,須備妥「專題製作學習成果及專業實習科目學習報告」的相關資料上傳;而目前的高三生則依大學校系的規定是否繳交,無強制。



★資料來源: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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