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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考情 【113青年儲蓄帳戶】就業領航╳體驗學習 3/18報名截止
112學年度應屆畢業的高中職同學,畢業後若不打算升學而想先體驗職場或壯遊探索個2、3年,可報名「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俗稱「青年儲蓄帳戶」),報名截止日是113年3月18日,想參加的同學可以至教育部的「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填報系統」,先申請帳號再登入報名。 ★請參考:【圖解】113「青年儲蓄帳戶」報名系統 「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包括「青年就業領航計畫」、「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兩大類,前者為職場體驗,申請就業後加入「青年儲蓄帳戶」可每月獲得補助;後者則為多元體驗學習,申請者須自行提出體驗學習計畫實踐內容,無補助。 ★請參考:【青年儲蓄帳戶】高中職畢業先體驗職場再升學 應屆畢業3/18報名截止 高中職畢業生若想先體驗職場,可報名參加「青年就業領航計畫」,若想要體驗學習,包括:國內外志願服務、壯遊探索、達人見習、創業見習、社區見習及其他符合體驗學習精神的內容,則可報名「青年體驗學習計畫」。 【報名日期】:112年11月1日至113年3月18日。 【報名資格】:112學年度高中職應屆畢業生。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方式,可上網至「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填報系統」直接報名;或是利用手機下載青年儲蓄帳戶APP報名(Android系統、iOS系統)。
其他考情 【113身障甄試】准考證1/12寄出,請留意
113年「身障甄試」的准考證將於113年1月12日以掛號寄出,考生若遲至1月17日仍未收到准考證的話,團體報名的考生,請洽代辦報名的學校單位;個別報名的考生,請直接電洽「身心障礙甄試委員會」(電話:03-4227151轉57149)確認寄送狀況。 請考生留意,除將准考證妥善保存外,在准考證上切勿書寫其他文字、數字或符號,以免違反考試相關規定。如果不慎遺失或發現資料有誤,該如何處理呢? 准考證印錯,怎麼辦? 收到准考證後,請考生仔細檢查各欄位資料,特別注意特殊需求核定部分。如果發現准考證有任一欄與原報名資料不同,請於113年1月12日至1月23日期間,檢附相關證明向甄試委員會辦理資料更正。 准考證補發,怎麼做? 考前若遺失准考證需要補發,請考生在113年3月13日前,至「身心障礙甄試委員會」網站下載「准考證補發申請表」(pdf檔、word檔),依規定申請補發。 若在113年3月14日後要申請補發,則請考生於考試期間攜帶附有身分證字號並貼照片可供證明文件的正本(例如:身分證、健保卡、汽機車駕照、身心障礙證明或護照等),向考區試務辦公室申請補發。 考試結束後若遺失,則不再補發准考證,還請考生妥善保存。
其他考情 【圖解】113「身障甄試」個人報名系統
想參加113學年度「身心障礙甄試」的考生請注意,112年11月29日起開始團體報名,到12月12日截止。若未參加學校團體報名的考生,也可直接上網個人報名。個人報名的系統開放時間為12月6日到12月12日。在系統開放期間,請至「身心障礙升學甄試委員會」點選上方的「考生登入」,即可開始報名了。 ★請參考:【113身障甄試】11/29-12/12報名,記得寄資料 請注意,報名系統不支援手機、平板等行動裝置,只能使用電腦操作。現在就跟著「大學問」(www.unews.com.tw)的圖解說明,打開電腦逐步完成個人報名手續。 步驟1:登入系統 個人報名的同學,首次登入時需先註冊,請輸入「身分證字號」、「姓名」、「出生年月日」等資料並設定密碼即可完成。之後登入時只需輸入「身分證號碼」及「密碼」、「驗證碼」後,即可進入系統。登入後請詳閱「個人資料聲明事項」,勾選「同意」後,即可進入報名系統。 步驟2:登錄資料 登入後,在「考生專區」處選擇「個人報名」,可開始填寫報名資料。 【1.填寫基本資料】 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性別」、「連絡電話」等,並上傳彩色脫帽正面半身的數位相片檔。 【2.填寫通訊資料】 包括聯絡方式與緊急聯絡人等資料,完成後點選「儲存並下一步」。 【3.填寫學歷資料】 在「畢肄業學校」欄位處可輸入關鍵字,系統將自動跑出選項可供點選。而在「科別」欄位,若為高中部或綜合高中部非職業類科(學程)的考生,請填入「普通科」。 【4.填寫報考資料】 選擇「身分別」、欲報考的「障礙別和等級」和「學制和類組別」,以及是否加考術科,並選擇考區,完成後點選「儲存並下一步」。其中「學習障礙」的障礙細項(閱讀理解障礙、書寫障礙、數學障礙、口語障礙、知動障礙、記憶力缺陷、注意力缺陷、其他)可以複選。 *注意:綜合高中應屆畢業生若報考四技二專組,須繳交修習專門學程科目25學分以上的證明和歷年成績單正本。 【5.填寫需求資料】 可於此處填寫需求服務。考生申請的特殊需求或輔具會經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才提供。 步驟3:核對後送出 1.報名資料填寫完成後,請務必核對「報名初稿資料」,確認內容是否有誤。若有錯誤,請點選上方的「回上一頁」修改。 2.若暫不確認報名,可點選「首頁」或「使用者帳戶」選擇「登出」,離開系統。 3.若確認報名資料無誤,請勾選「已確認資料完全正確」,再點選「確認完成報名資料,送出」即可完成報名。 *注意:確認送出後,則無法再修改報名資料。 步驟4:列印資料 報名完成後,請列印「報名表」、「個人繳費單」、「個人報名信封」,並依繳費單說明方式完成繳費,在報名截止前寄出報名資料。
其他考情 【113身障甄試】11/29-12/12報名,記得寄資料
113學年度的身心障礙甄試於112年11月29日上午9點開始接受學校團體報名,個人報名則於12月6日開始。不管是個人或團體,一律採取「網路報名」,且須上傳數位相片檔。應屆畢業生請採「團體報名」,統一由學校上網填寫報名資料;非應屆考生請採「個別報名」,自行上網登錄報名資料。 報名時間於12月12日截止,繳費則於12月13日下午3:30截止。完成報名繳費後請於12月13日前將系統列印出的報名表及相關資料寄出(以郵戳為憑),才算完成報名手續。 ★請參考:【圖解】113「身心障礙甄試」個人報名系統 只有具備高中職或專科畢業同等學力,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新制)」,或經「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的學生,就能參加「身心障礙甄試」。考生依報考資格分為「大學組」、「四技二專組」、「二技組」,若校系需採計術科成績,則須加考術科考試。 ★請參考:3分鐘看懂身心障礙甄試 報名費用900元起 報考單一組別的報名費為900元,若有跨考組別,則報名費為1250元。低收入戶考生免繳報名費;中低收入戶考生則是報名費減免60%,減免後單一組為360元;跨考組則為500元。 報名資料須掛號寄出 考生依身心障礙別分為七類,包括:「視覺障礙生」、「聽覺障礙生」、「腦性麻痺生」、「自閉症生」、「學習障礙生」、「肢體障礙」,以及「其他障礙生」。個別報名時,各類考生於請依下表準備應繳資料。 個別報名的考生請將繳費證明正本黏貼於報名表背面,並自備B4規格(含)以上的信封,登入報名系統列印「報名信封封面」並黏貼於信封上。將報名資料裝入報名信封袋內,於期限內以掛號寄至「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應屆畢業由學校團體報名的考生,請依校方規定日期交由校方代理報名、寄件。 12/20確認繳費及收件進度 個別報名的考生請於繳費後次一日登入「報名系統」查詢繳費結果;若要確認收件情形,則請於12月18日後再登入查詢。
其他考情 3分鐘看懂身心障礙甄試
「身心障礙學生甄試」由「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主辦,是專為身心障礙學生開設的入學管道。報考組別分為大學組、四技二專組、二技組。各組甄試皆以該委員會自辦的學科考試為主,只有部分校系會加考術科。 專為身心障礙學生開設 這個招生管道,只提供給具備高中職畢業同等學力,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或經「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的學生。 障礙別分為七類,包括:「視覺障礙生」、「聽覺障礙生」、「腦性麻痺生」、「自閉症生」、「學習障礙生」及「肢體障礙」,若不屬於前六類,則歸入第七類「其他障礙生」。 各組考試科目不同 【大學組】:大學組下細分為四個類組,各類組的考試科目請參考下表。某一類組的學生,若加考其他類組的科目,在填選志願時就可以跨組選填,如:第三類組的學生加考數學B、歷史、地理,就可以選填第一至第四類組的志願。 【四技二專組】:四技二專組的考試科目共有五科,包括共同科目三科(國文、英文、數學)及專業科目兩科,專業科目的考試內容視報考同學的科別而定。 註:設計群之專業科目(二)基本設計實習、繪畫基礎實習、基礎圖學實習考科,除腦性麻痺障別採用「筆試」外,其餘障別採「實作」。 【二技組】:二技組的考試科目最多有四科,包括共同科目兩科(國文、英文)及專業科目兩科,專業科目的考試內容視報考同學的科別而定。 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甄試」日程表
其他考情 【112高職學力鑑定】8/28-9/15報名,10/15考試
想要參加高職學力鑑定的同學們請留意,「112年度自學進修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簡稱技術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將於112年10月15日舉行,報名日期自112年8月28日至9月15日止,考試簡章可至教育部國教署網站,點選「為民服務窗口」,選擇「學力鑑定考試簡介」即可下載,或至各考區索取。 通過高職學力鑑定考試者,會發給考試通過證書,證明考生具有相當於正規高職畢業程度的同等學力,有助於升學或工作需求。 ★想參加高中學力鑑定嗎?請參考:【112高中學力鑑定】8/18-8/21報名,9/24考試 滿18歲有工作經驗及證照可報考 凡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護照或我國政府核發的有效居留證明文件者,符合年齡、證照和工作年資,即可報考。 【年齡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即可報考。 1.年滿18歲:95年9月1日(含)前出生,曾於國中小階段或高中階段參與經主管機關核准的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 2.年滿20歲:93年9月1日(含)前出生。 【證照、工作經驗】: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取得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技術士證的資格,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經驗。 2.取得乙級以上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以上技術士證的資格,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經驗。 免報名費,可現場或郵寄報名 【報名日期】:自112年8月28日起至9月15日(每日上午9時至5時,不含六日);欲採通訊報名方式的考生在9月13日前須將報名資料寄出。 【報名費用】:無 【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或郵寄報名。若要現場報名,可就近至考區現場索取報名表件直接報名。郵寄報名則須在期限前將報名表及相關資料按下列編號順序由上而下擺放,並用迴紋針夾於左上角,平放裝入「報名專用信封」內,以限時掛號郵寄至各考區學校。(各報名表件可於考區索取,或至各考區承辦學校網站下載) 【報名資料】 1.丙級以上職業證照正本和影本(正反面各1張,黏貼於報名表背面)。 2.報名表:填妥後並簽名確認。 3.附上最近三個月內1吋彩色證件照片3張(背面書寫姓名,黏貼於報名表實貼1張、浮貼2張) 4.身分證正面與反面影印本各1張。 5.中華民國護照封面內頁影印本1張,黏貼於報名表背面(無護照者免附)。 6.所有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正本與影印本各1份(需蓋妥公司行號和負責人印信)。 7.「准考證及考試資格審查結果回件專用信封」、「成績通知回件專用信封」、「鑑定考試結果回件專用信封」各1個,約B4紙張尺寸大小(可上網下載封面,黏貼於信封上。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請務必自行填寫)。 8.免考科目及格證明書或成績單影印本黏貼於報名表背面(申請科目免試者須附)。 【身心障礙者】:除上述證件,下列證明應擇一繳驗。 1.有效期限內的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2.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所開立的中等(國中)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證明(正本及影本)。 【考區/報名地點】: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共分三個考區,報名不限戶籍或居住地,考生可自行評估,就近報考。 考三科,同高職課程 【考試日期】:112年10月15日(星期日) 【考試科目】:國文、英文、生活領域(含計算機概論、生涯規劃、法律與生活)等3科。 【考試範圍】:依現行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111學年度畢業班3個學年的部定必修課程為範圍。 【命題原則】:歷年試題占40%,現行高職三年課程占60%。(下載歷屆考題) 【考試時程】 及格通過認定,頒發證書 學力鑑定考試的計分方式是:各科成績以100分為滿分,60分及格。若以身心障礙身分報名,則各科成績可加分25%。 當次學力鑑定考試所有考科均報考且及格,或是各科均達50分而總平均達60分,則表「考試通過」,發給「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通過證書」,證明考生具有同級正規學校畢業的同等資格。 若僅部分考試科目及格者,則以發給「各該考試科目及格證明書與成績單」作為該科及格的證明,日後若再報考學力考試可以免考已及格的科目。待累計全部考試科目均及格時,則發給「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通過證書」。 ★考試簡章下載: 112年度自學進修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
其他考情 【112高中學力鑑定】8/18-8/21報名,9/24考試
想要參加高中學力鑑定的同學們請留意,「112年度自學進修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簡稱「普通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將於112年9月24日舉行,報名日期為112年8月18日到8月21日止,考試簡章可至教育部國教署網站,點選「為民服務窗口」,選擇「學力鑑定考試簡介」即可下載,或至各考區索取。 通過高中學力鑑定考試者,會發給考試通過證書,證明考生具有相當於正規高中畢業程度的同等學力,有助於升學或工作需求。 ★想參加高職學力鑑定嗎?請參考:【112高職學力鑑定】8/28-9/15報名,10/15考試 年滿18歲的國民可報考 凡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護照或我國政府核發的有效居留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即可報考。 1.年滿18歲:95年9月1日(含)前出生,曾於國中小階段或高中階段參與經主管機關核准的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 2.年滿20歲:93年9月1日(含)前出生。 免報名費,採現場報名 【報名日期】:自112年8月18日起至8月21日(每日早上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 【報名費用】:無 【報名方式】:僅能現場報名,無法通訊報名。考生請攜帶身分證件及照片,親自至考區填寫報名表報名,或委託他人持委託書報名,(各報名表件可於考區索取) 【報名資料】 1.報名表。(可於考區索取) 2.應考人身分證(或護照、居留證、出入境許可證)正本,正、反面影本各1份。 3.最近3個月內1吋脫帽半身正面照片3張(背面寫明考場、考生姓名及出生年月日)。 【身心障礙者】:除上述證件外,另須擇一繳驗下列證明。 1.有效期限內的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2.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所開立的中等(國中)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證明(正本及影本)。 【考區/報名地點】: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共分六個考區,報名不限戶籍或居住地,考生可自行評估,就近報考。 考五科,同高中課程 【考試日期】:112年9月24日(星期日) 【考試科目】:國文、數學、英文、自然學科(物理、化學、生物與生活科技)、社會學科(歷史、地理及公民與社會)等5科。 【考試範圍】:依現行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111學年度畢業班3個學年部定必修課程為範圍。 【命題原則】:歷年試題占40%,現行高中三年課程占60%。(下載歷屆考題) 【考試時程】 及格通過認定,頒發證書 學力鑑定考試的計分方式是:各科成績以100分為滿分,60分及格。若以身心障礙身分報名,則各科成績可加分25%。 當次學力鑑定考試所有考科均報考且及格,或各科均達50分且總平均達60分,表示「考試通過」,發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通過證書」,證明考生具有同級正規學校畢業的同等資格。 若僅部分考試科目及格者,則以發給「各該考試科目及格證明書與成績單」作為該科及格的證明,日後若再報考學力考試可以免考已及格的科目。待累計全部考試科目均及格時,則發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通過證書」。 ★考試簡章下載: 112年度自學進修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簡章
其他考情 【112身障甄試】6/14放榜,6/17前複查
112學年度身心障礙甄試的分發結果,將於112年6月14日上午10點公告在「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網站上。考生可點選「考生登入」,直接查詢分發結果。 分發錄取通知書會由大學以掛號寄給錄取生。考生如果在112年6月21日以後尚未收到,請洽錄取大學的教務處,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分發結果複查 考生若對分發結果有疑慮,可向甄試委員會申請複查。 【時間】:112年6月15日至6月17日止。(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 【方式】:填妥「統一分發結果複查申請表」(簡章附錄十七)(pdf檔、word檔),並連同「志願順序表」,以掛號郵寄至國立中央大學教務處招生組轉 「112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收(地址:320317 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信封上請註明「申請統一分發複查」。 【注意】:複查以一次為限。並請另外附上回郵信封,信封上貼足掛號回郵郵資,並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以供委員會回覆複查結果。 放棄入學資格 已獲得分發的錄取生若想參加112年「考試分發」或「統測分發」等入學招生,必須放棄「身心障礙甄試」的錄取資格。 【期限】:112年6月28日前(以郵戳為憑)。 【方式】:填妥「放棄錄取聲明書」(簡章附錄十八)(pdf檔、word檔),並經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簽名或蓋章後,向錄取大學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請附上回郵信封一個(黏貼回郵郵資),填妥收件人郵遞區號、地址、姓名,供學校回覆用。 【注意】:若在放棄截止日之後因特殊事由想要放棄入學資格的話,仍應向錄取大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但也不能參加112年的「考試分發」或「統測分發」等招生了。 ★112「身心障礙甄試」放榜囉,可以直接進入「快速查榜」查詢。
其他考情 【圖解】112「身障甄試」選填志願系統
參加112學年度「身心障礙甄試」的考生請注意,「身障甄試委員會」於112年5月30日上午9:00起開放「網路選填志願系統」,供考生上網選填志願,最多可填72個,經統一分發錄取後即取得入學資格。 系統開放至6月6日17:00止,系統開放期間內24小時皆可進入選填,請考生提早在期限內完成志願登記,以免網路塞車影響自身權益。建議使用一般電腦操作,選填志願操作若有任何問題,可於上班時間電話洽詢:03-4227151轉57148、57149、57150。現在就跟著「大學問」(www.unews.com.tw)的圖解說明,逐步完成志願選填。 步驟1:登入系統 進入「考生登入」頁面,輸入「身分證字號」、「密碼」,以及「驗證碼」後登入系統。若為首次登入,可以修改密碼,詳閱注意事項並核對基本資料,進行信箱驗證,「送出」後,即可進入「考生專區」。 *注意:選填志願系統不支援行動裝置(手機、平板),建議使用電腦操作,也不要同時開啟2個以上的分頁選填。 步驟2:選填志願 進入「考生專區」後,點選「選填志願」。詳閱注意事項打勾後,點選「關閉」,即可進入志願選填系統。 【尋找科系】 可依「學校名稱」或「系科名稱、代碼」來搜尋校系;也可以在「尚未選填系科名單」處找尋。 【新增志願】 找到想要填選的科系後,游標點住直接向左拖曳到志願序中;若要取消,將志願向右拖曳回「尚未選填之科系名單」中即可。若要調整志願順序,也是以點住拖曳的方式移動志願。選填志願完成後點選「儲存並下一步」。 *注意:志願序中間請勿有空白,以免無法存檔。系統不會自動存檔,因此每次選填完畢,請按下「儲存並下一步」。 【核對志願】 志願選填完成後,請務必檢查「志願順序核對表」,確認志願順序是否有誤。若志願有錯誤,請點選「修改」回到上一步驟,重新調整志願順序、新增或刪除。若無誤,則點選「儲存並下一步」。 *注意:此時尚未完成選填志願,只是產生「志願順序核對表」供考生再次核對。 步驟3:確認送出 進入確認資料頁面後,請點選「寄送確認志願驗證碼」,信箱收到驗證碼後,複製貼上,點選「確認完成選填資料,送出」,即完成志願選填。 *注意:一經確認送出後,即無法更改志願序,請考生審慎考量後再送出資料。 步驟4:列印志願 志願送出後,請下載「志願順序表」pdf檔,將其列印或儲存,日後若對選填志願相關事項提出疑義申請,或統一分發結果複查時需使用。 *注意:下載存檔後,務必再次開啟「志願順序表」,確認檔案資料是否完整無誤。
其他考情 【112身障甄試】5/2成績寄出,複查5/5截止
112年「身心障礙甄試」成績單將於112年2月2日以掛號寄發,團體報名的考生由原報名單位轉交;個別報名的考生,則請留意報名時所留通訊住址的掛號信件。當日上午10:00起,考生也可至「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網站,點選「考生登入」,至「考生專區-成績查詢」處直接查詢自己的成績。如果遲未收到紙本成績單,也可在此列印成績單。 考生在收到成績單後,請妥善保存,若對成績有疑慮或不慎遺失,請在截止日前辦理。 申請複查成績 考生如果對成績有疑慮,可以向甄試委員會以郵寄方式申請成績複查。 【辦理時間】:112年5月3日至5月5日止(以郵戳為憑) 【所需資料】:「成績複查申請表」(pdf檔、word檔)和成績單影本。 【辦理方式】:將上述資料以及回郵信封(貼足掛號回郵郵資),郵寄至:320317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國立中央大學 教務處招生組 轉「112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收。信封上需註明「成績複查」字樣。 【注意事項】:同一科目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申請成績複查不必繳費。但不能要求重新評閱、閱覽或複印答案卷、或提供術科每題得分及參考答案。 申請補發成績單 考生若遺失成績單,可向甄試委員會以傳真方式申請補發。 【辦理時間】:112年5月3日起可申請;申請期限自考試當年度起2年內為限。 【所需資料】:「成績單補發申請表」(pdf檔 、word檔)。 【辦理方式】:考生請填妥上述資料並親筆簽名後,傳真至03-4223474。傳真後請務必以電話確認傳真是否收到。(連絡電話:03-4227151 分機 57148)
其他考情 【112身障甄試】考場3/21公布 3/23起可查看
112年身心障礙升學甄試的考場地點及座次表已於112年3月21日公布於「112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網站的「試場位置」處,考生可以直接上網查詢自己的考場位置。 3月23日下午2點至4點開放學科考場供考生查看;3月26日下午4點至6點則開放術科考場,北部(四)考區則延長至下午6:30,請考生務必在時間內先查看考場,熟悉交通路線及環境。 此外,北部(一)(五)考區、中部(一)(二)考區及東部考區於開放查看試場日及考試當日有安排接駁車(輪椅可以上),有需要的考生也可在官網先行確認接駁車的班次及地點等相關資訊。 學科考試地點 █北部考區:北部有五個考場,分別是淡大、師大、致理科大、北教大,以及中原大學,各障礙類別的考區位置及試場分配表如下。 【視覺障礙、聽覺障礙、肢體障礙、其他障礙考生】 北部(一)考區-淡江大學 淡水校園(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 ★「試場分配表」★ 【學習障礙考生】 北部(二)考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校本部圖書館校區(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試場分配表」★ 【自閉症考生(大學組)】 北部(三)考區-致理科技大學(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1段313號) ★「試場分配表」★ 【腦性麻痺考生、自閉症考生(二技組及四技二專組)】 北部(四)考區-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試場分配表」★ 【各障別考生】 北部(五)考區-中原大學(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200號) ★「試場分配表」★ █中部考區:中部考場在中教大及彰師大,考區位置及試場分配表如下。 【各障別考生】 中部(一)考區-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民生校區(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140 號) ★「試場分配表」★ 【各障別考生】 中部(二)考區-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進德校區(彰化縣彰化市進德路1號) ★「試場分配表」★ █南部考區:南部考場在高師大,考區位置及試場分配表如下。 【各障別考生】: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和平校區(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試場分配表」★ █東部考區:東部考場在東華大學,考區位置及試場分配表如下。 【各障別考生】:國立東華大學 美崙校區(花蓮市華西路123號) ★「試場分配表」★ 術科考試地點 美術類術科考試地點分別在北教大、中原、中教大、彰師大、高師大和東華大學,音樂術科考試地點則在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考區位置及試場分配表如下。 █美術類 【北部(四)考區】: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試場分配表」★ 【北部(五)考區】:中原大學(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200號) ★「試場分配表」★ 【中部(一)考區】: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民生校區(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140 號) ★「試場分配表」★ 【中部(二)考區】: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進德校區(彰化縣彰化市進德路1號) ★「試場分配表」★ 【南部考區】: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試場分配表」★ 【東部考區】:國立東華大學 美崙校區(花蓮市華西路123號) ★「試場分配表」★ █音樂類 【北部(四)考區】: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試場分配表」★
其他考情 【112學測】大陸大學招生 3/1-3/31線上報名
★2023年申請大陸大學,請參考:【112學測】申請大陸大學 入門攻略 臺灣高中應屆畢業生只要112學年度學測國、英、數A或B任一科成績達均標以上,皆可線上報名申請大陸大學。報名時間為112年3月1日至31日,每位考生可以填報6所大學,每所大學最多選6個學系(專業),一共36個志願。經過資格初審、大學考核、筆試或面試後,擇優錄取。若未獲錄取,還可再報名參加尚有缺額校系的「徵集志願」招生作業,藉此增加錄取機會。大陸各校會自訂學測科目成績要求,還請考生報名前詳閱各校簡章。 3/1起 線上報名 符合資格的考生若想線上報名,在報名填志願前,請先閱讀大學對臺招生簡章,了解各校的招生條件和注意事項。報名截止後,已登錄的志願或上傳的資料則無法再修改,還請考生留意。 【報名資格】:臺灣高中應屆畢業生,持有當年度學測國文、英文、數學A或B任一科均標以上成績。 【報名日期】:1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報名方式】:考生請上網至「學測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網站,點選「我要報名」,即可進入報名系統,註冊登入後依照系統要求輸入個人資料、上傳證件及相片,以及學測成績和考生誠信承諾書、成績查驗授權書等資料外,還有報考大學所要求的審查資料也在此時一併上傳。 【報名費用】:無。 【簡章查詢】:2023年大陸高校對臺招生「各校簡章」。 最多36志願 每位考生可以報名6所大陸大學,每所大學最多可填6個學系(即大陸所稱的「專業」),共36個志願。在報名截止前志願皆可修改。 而在報名時,考生也可以選擇是否接受「該校系分發滿額時被分發至該校其他學系」(即大陸所稱「專業調劑」)。若勾選「接受」,則表示考生分數雖達該校錄取標準,但所填的志願學系招生人數已額滿時,則將會被分發至該校其他尚有名額的相近學系(相關專業)。 因此,若接受「專業調劑」,雖然可以增加錄取機會,但有時也可能會被分發至該校錄取分數最低的冷門專業,這點也請考生留意。 5/19前 錄取確認 考生通過身分、學歷、學測成績等報名資格的初審後,就可參加大陸大學的考核,包括筆試或面試等,最後擇優錄取、公告名單,請考生一定要在期限內進行錄取確認。逾期未確認則視同放棄,也無法再參加大學的「徵集志願」招生。 【錄取公告】:112年5月15日。系統統一公告各校預計錄取名單。 【錄取確認】:112年5月15日至5月19日。考生須登入系統進行錄取確認。 5/21起 報名徵集志願 在首輪放榜後,有些仍有招生名額的大學校系會藉由「徵集志願」進行招生,而在首輪未獲錄取的考生無須重新註冊,只要在報名期限內填寫志願、上傳大學要求的審查資料即可。 【徵集志願報名】:112年5月21日至5月31日。 【徵集志願錄取公告】:112年6月21日。系統統一公告各校徵集志願預計錄取名單。 【徵集志願錄取確認】:112年6月21日至6月25日。考生須登入系統進行錄取確認。逾期未確認則視同放棄。 ★了解學測申請大陸大學的流程,請參考:3分鐘看懂 學測申請大陸大學